2025年9月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 :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填报日期:2025年9月30日
序号
实施行政
行为的机关
被抽查
企业名称
抽查
时间
检查结果
处理(处罚)
意见
行政行为类型
文号
企业执行情况
1
池州市青阳县
生态环境分局
青阳县兴鑫钙业有限公司
2025.9.28
未发现问题
无
2
青阳县永胜炉料有限公司
3
青阳县华鑫钙业 有限公司
4
青阳县鑫太阳新材料厂(普通合伙)
2025.9.29
其他
正在建设物料大棚,少量物料露天堆放,现场立即改正。
5
池州轩鑫矿业有限公司
2025.9.30
6
安徽金大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7
青阳县浙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1、填报单位为各县、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并加盖公章),每月底前上报到市环保局。
2、具体处理行政行为类型为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产限产、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 关停取缔、行政处罚。
3、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须注明期限,行政处罚须注明处罚金额。
4、如巡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应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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