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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09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发布时间:2025-10-09 09:20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全部接收”的原则,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规范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教育部门予以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