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峰、陈语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湖水系治理的建议”“努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幸福河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幸福河湖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是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内在要求,是巩固河湖整治成果、系统治理河湖的重要举措。2019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目标,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着力打造造福人民的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截至目前,已建成九华河、青通河朱备段等省级幸福河湖6条、市级幸福河湖3条。
(一)聚焦履职尽责,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全面落实“双河长”制度,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总河长,共召开县级河长会议8次,签发县总河长令5件,设立小微水体河湖长92名,选聘村级护河员128名,做到全县河流水库全覆盖,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6.5万余次,解决四乱问题350个。河湖水环境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出台河湖长制会议、巡河巡湖、督查暗访、信息报送、提醒约谈问责、工作述职、村级护河员等10项工作制度。三是加强问题督导。县河长办每月开展督查暗访,溯源压实河湖长责任,累计发出各类交办函、督办单、提醒函22件,交办有关乡镇和成员单位河湖问题62个。
(二)聚焦系统治理,改善河湖面貌。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深入开展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修编31个河湖“一河(湖)一策”,完成19个河湖管理范围划定、25个河湖健康评价,埋设河湖管理范围界桩602根,安装管控范围告示牌29个,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青通河流域水质达标整治等专项行动,坚持“人防+技防”结合,建立河湖在线视频监控62处,通过智慧视频监控、日常人工巡查、无人机巡河等,构建水、陆、空三位一体监控矩阵。累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06起,查扣外籍“三无”采砂船舶65艘,拆除采砂机具24台(套),行政罚款162.3万元。三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累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60个,建设宋冲河、茗山河等小流域7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42平方公里。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治成果,强化7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
(三)聚焦公众参与,凝聚管护合力。一是建立“三长”共治。创新“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机制,设立河湖检察长2名、警长11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累计开展联合巡查11次,发出涉水诉前检察建议书9件。二是开展联防联治。分别与南陵县、铜陵市郊区、黄山区、石台县、贵池区等5个周边县区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开展联合巡查18次,解决河湖问题7个。三是推动全员同治。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打造朱备榨里河湖长制文化广场。充分发挥民间河长、“河小青”、向日葵爱心协会志愿者作用,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7次,累计参与14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2500余份,营造人人关爱河湖、参与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凝聚社会治水的强大力量。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您所提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
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加强对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暗访检查、工作述职等方式,督促各级河湖长严格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开展履职。对未认真履职的河湖长按照《青阳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制度》进行提醒、约谈,杜绝河湖长不担当、不作为、虚假作为等现象。二是加大问题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青通河流域水质达标整治等专项行动,统筹水上岸上、工业农业污染治理,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实行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维护河湖健康生态。三是强化项目谋划布局。科学统筹项目安排和资金支出,将幸福河湖与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中小河流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多元化幸福河湖建设投入机制,优先安排项目建设资金用于幸福河湖建设的河段。积极探索河湖水域空间生态价值转化,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一体化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深化“河长制+检察+警长”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基层河湖巡查管护体系,推动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米”问题,通过设立社会监督员、乡贤河长、企业河长等方式,鼓励引导全社会形成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幸福河湖建设的热忱关心和大力支持!
青阳县水利局
2025年6月27日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水利局 0566-5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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