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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8302A/202509-00136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结果
发布机构: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安徽省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青自然资规告字[2025]9号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05
废止日期:
安徽省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青自然资规告字[2025]9号
发布时间:2025-09-05 14:24 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默认 超大]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不接受自然人竞买。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的名义参加。青2025-29号、青2025-30号地块需由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出具审查意见;青2025-31号、青2025-32号地块需由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出具审查意见;竞买人凭此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9月5日至20259月24日16:00时前,到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59月5日至20259月24日16:30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9月24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9月24日16:30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确定上述地块具体出让方式,20259月25日上午900时前我局通知竞买申请人。

一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二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为一人或无人申请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我局将继续受理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202510月13日16:00时,受理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10月13日16:30时,竞买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59月25日至202510月13日16:30时。

五、本次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底价,竞买申请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9月26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9月25日202510月15日上午9:0010:30(工作日)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5-29号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应符合青阳县发改委2025年7月29日《关于县经济开发区杨田路与酉华路西南侧地块初审的函》和县生态环境分局青环函〔2025〕84号《关于拟出让“标准地”地块环境保护条件的函》要求。产业类型和主要指标为:准入产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158吨标准煤/万元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相关投建使用要求详见《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

(二)2025-30号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应符合青阳县发改委2025年7月29日《关于县经济开发区杨田路与乔木路西南侧地块初审的函》和县生态环境分局青环函〔2025〕85号《关于拟出让“标准地”地块环境保护条件的函》要求。产业类型和主要指标为:准入产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158吨标准煤/万元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相关投建使用要求详见《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

(三)2025-29号、青2025-30号地块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七日内与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四)2025-31号、青2025-32号地块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七日内与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五)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递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宗地现状无异议。

(六)若挂牌出让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八)付款方式: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联系人:章先生、王先生

开户单位:青阳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阳县支行(账号:20334172300100000025932

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青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qy.gov.cn);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j.chizhou.gov.cn/)。

 

20259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