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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509-00024 组配分类: 生态建设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公安局处置工矿企业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废物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28
废止日期: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公安局处置工矿企业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废物
发布时间:2025-09-28 09:02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规范工矿企业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近日,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公安局协助工矿企业开展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此次联合行动重点针对县域内涉及产生、贮存、利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废物的工矿企业,共涉及工矿企业9家、危废种类18种。处置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贮存设施规范性、标识标牌设置、应急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核查。公安部门侧重检查企业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及相关废物的购买、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台账记录、安全防范制度落实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流失风险等情况。

通过联合开展工作,强化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监管合力。对于在处置过程中发现的个别企业台账记录不规范、贮存场所标识不清等问题,两部门现场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了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违法后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和流失现象。此次联合行动,是青阳县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两部门将继续加强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保持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县域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