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暨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青发改〔2025〕525)文件要求,青阳县巡游出租汽车自9月20日起执行新运价。近日,青阳县市场监督检验所组织工作人员,及时有序开展全县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调价工作。
此次调价将县内巡游出租汽车调整运价标准:(一)起步价:由6元/2 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二)车公里运价:由 1.6元/公里调整为 1.8元/公里;(三)维持空驶补偿费、夜间补贴费、免费等候时间、超时等候费标准不变;1、空驶补偿:车辆载客超5公里后,车公里运价加收50%;2、夜间补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起步价加收1元,车公里运价加收 20%;3、免费等候时长:3分钟;4、超时等候费标准:超过免费等候时间后,按0.3元/分钟计收等候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四)取消临时燃料附加费用1元/车次,将其整合入起步价原青发改〔2023〕283号文件同步废止;(五)设置春节临时加价政策,春节期间(以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长为准)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加收3元/次。
此次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调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该所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克服场地狭小、工作人员少、任务繁重的困难,有条不紊地开展调价检定工作,截至目前已高效完成了全县300余辆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调价,有力地保障了全县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的正常营运,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与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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