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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9586/202506-00062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关于青阳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确定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04
废止日期:
关于青阳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确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4 16:02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池州市医保局工作提示,我局积极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救助定点。截至申请截止日期,共有4家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分别为青阳县人民医院、青阳县中医医院、青阳福康精神病医院、青阳博爱医院。

我局综合考虑收治人次、诊疗水平、服务能力、历史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经研究决定,最终确定青阳县人民医院、青阳县中医医院、青阳福康精神病医院为青阳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至6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66-5181023、5181037;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2号。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