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运价调整的政策背景与依据是什么?
(一)政策背景
自2018年青阳县确定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以来,该标准已执行6年。期间,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出租车行业运营成本持续上升,包括燃油价格多次波动上涨、驾驶员人工工资逐年提高、车辆日常维护及保险费用增加等,导致原运价难以覆盖实际运营成本,部分驾驶员收入下滑,服务积极性受到影响。同时,周边县市已根据本地情况完成运价调整,我县原有运价与区域市场水平逐渐脱节,不利于行业公平竞争与长期稳定发展,因此启动本次运价调整工作。
(二)政策依据
本次运价调整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价格管理相关规定,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价格条例》、《安徽省分行业成本局监审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21〕48号)等。
调整前,有关部门已按规定完成市场调研、成本监审、意见征集、价格听证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政策制定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充分兼顾经营者、消费者与利益相关方等多方权益。
二、巡游出租车运价有何调整?为何调整?
调整决定:
(一)起步价:由6元/2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
(二)车公里运价:由1.6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
(三)维持空驶补偿费、夜间补贴费、免费等候时间、超时等候费标准不变;
1、空驶补偿:车辆载客超5公里后,车公里运价加收50%;
2、夜间补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起步价加收1元,车公里运价加收20%;
3、免费等候时长:3分钟;
4、超时等候费标准:超过免费等候时间后,按0.3元/分钟计收等候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
(四)取消临时燃料附加费用1元/车次,将其整合入起步价,原青发改〔2023〕283号文件同步废止;
(五)设置春节临时加价政策,春节期间(以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长为准)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加收3元/车次。
调整原因:
一方面,如前所述,2018年至今6年间,出租车运营成本持续上涨,原运价标准与体系已无法匹配当前巡游出租车运营水平,长期下来可能导致行业运力不足;另一方面,适度上调车公里运价,可合理补偿经营者的成本支出,保障驾驶员获得合理收益,进而激励驾驶员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市民出行体验,推动整个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三、为何制定春节加价政策?
春节是全年市民集中出行的高峰时段,出租车行业面临特殊运营压力:一是驾驶员需加班服务,且节日期间交通拥堵加剧,单趟行程耗时延长,实际运营效率下降;二是节日期间车辆使用频率高,损耗速度加快,临时维护成本增加。为避免因节日额外成本过高导致驾驶员不愿出车、市场运力短缺,通过制定春节临时加价政策,可进一步补充补偿驾驶员收益,保障节日期间出租车运力稳定,满足市民走亲访友、出行办事等需求。
四、春节加价政策如何执行?
1、加价标准:仅针对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实行临时加价,每车次在常规起步价基础上额外加收3元;车公里运价仍按本次调整后的1.8元/公里标准执行,不额外叠加加价,确保加价范围清晰、可控。
2、执行时间: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法定春节假期执行,具体为假期第一天0时至最后一天24时,不得擅自提前开始或延长加价期限,避免损害消费者权益。
3、公示告知:出租车需在车内醒目位置(如副驾驶前方挡风玻璃处、计价器旁)张贴春节临时加价提示标贴,标贴需清晰标注加价金额及时长;驾驶员在接单时,需主动向乘客说明春节加价政策,收费后按规定出具发票,保障乘客知情权。
五、什么是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是指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为基准,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后续市场变化情况,定期对出租车运营成本、市场供需关系、市民消费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当评估结果达到预设调整条件时,启动运价调整程序,灵活调整运价的制度。该机制可避免运价长期固定导致的“脱节”问题,让运价更贴合行业实际情况。
六、动态调整机制有哪些关键规则?
1、基准设定:明确以本次调整后的运价标准为基准,即车公里运价1.8元/公里、起步价7元/2公里,后续调整均以此为基础计算。
2、触发条件: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发改部门按年度开展出租车运价成本评估,当评估周期内的运营成本较基准期上涨或下降达到15%时,启动运价调整程序;若成本变化幅度未达到15%,则当年不调整,将变化幅度累计至下一年度,避免频繁小幅调整。
3、调整幅度:运价上下浮动最高不得超过基准运价的20%,且每次调整金额不得超过1元。
4、时间要求:本次运价调整后,需先稳定执行基准运价满1年,方可启动首次动态调整;且每自然年度内最多启动1次调整程序,保障运价在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减少对市民出行成本的频繁影响。
七、如何保障政策落实?
1、宣传引导:县发改委、交通运输局通过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出租车公司线下培训、车内张贴公示等渠道,公开车公里运价调整标准、春节加价规则及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内容,确保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准确掌握政策,同时让市民清晰了解收费依据,减少误解。
2、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通过路面巡查、计价器数据抽查等方式,严查驾驶员未打表收费、擅自提高运价等行为;春节期间,加大专项检查力度,重点整治擅自延长加价时间、提高加价金额等违规操作;在运价动态调整阶段,定期核查成本数据,确保调整程序合规、结果公正。
3、维权保障: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明确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为主要维权途径,市民若发现出租车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服务等问题,可随时拨打热线投诉,相关部门将在规定时限内核查处理,并反馈结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还有哪些市民关注的调整内容?
除车公里运价调整和春节加价外,本次政策还优化了运价结构:取消原每次乘车单独收取的1元临时燃料附加费,将该费用直接整合入起步价中,实现“价费合一”,简化收费项目,让市民乘车时无需额外计算附加费用,收费构成更直观透明。同时,为避免增加市民日常出行负担,免费等候时长、超时等候费、空驶补偿费、夜间补贴费等原有收费标准保持不变,确保市民高频次日常出行成本增幅可控。
九、政策何时执行?范围及衔接规则是什么?
1、执行时间:本运价调整政策自2025年9月20日起正式执行。
2、计价器调整过渡规则:政策执行初期,考虑到部分出租车需时间完成计价器参数调整,未完成调整的出租车须按原运价标准运行,不得擅自按新标准收费。
3、政策衔接要求:政策执行期间,若国家、安徽省出台关于巡游出租车运价管理的新政策、新规定,本政策将按上级要求及时调整,确保与国家及省级政策保持一致。
4、执行范围:仅限在青阳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取得合法运营资质的巡游出租车,非该区域注册的巡游出租车不得适用本政策规定的运价标准。
5、旧文件废止:原《青阳县物价局关于调整青阳城区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通知》(青价〔2018〕40号)自本政策执行之日起同步废止,不再作为青阳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执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