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等相关规定,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受理了张浩口腔门诊部的效验申请,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张浩口腔门诊部
登记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南溪府邸12幢101-102铺号网点
邮政编码:242800
所有制形式:私人
类别:口腔门诊部
诊疗科目:口腔科
服务对象:社会
床位:牙椅8张
法定代表人:张浩
主要负责人:周学军
注册资金:50万
校验结果:合格。
公示期限: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卫生健康委反映,联系电话:0566-5021212。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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