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丁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有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解决近期省民政厅安全督查中发现的同类重点消防安全问题,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 2025年 4 月 30 日。
二、排查对象
全县所有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院、殡葬场所。
三、排查内容
(一)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 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重点排查值班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
(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保,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重点排查维保单位是否履职尽责,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消防安全咨询和培训。
(三)民政服务机构是否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意见,重点排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列为人员密集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其消防设计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完成消防验收。
四、阶段安排
(一)自查摸底阶段(即日起到 1月 21 日)。各民政服务机构对照排查内容,摸清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情况,判断整治类型和范围,形成问题整治清单,明确整改举措、时限、责任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 22 日至 3月 21 日)。各民政服务机构对照问题整治清单,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春节前须整改到位;对于民政服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但自身确无整改能力的,要于 2月底前报请同级党委政府统筹解决。其中对改造困难、不能通过养老机构消防验收的民政服务机构责令关停、取消机构备案,停止机构开展服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3月 22 日至 4月 30 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完成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整改,梳理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及时完善相关管理规定,避免再次形成消防安全隐患。
五、相关要求
请高度重视此次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问题整治清单请于 1月 22日前报县民政局养老股。
附件: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青阳县民政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 日期:
序号
机构名
消防安全隐患
整改举措
整改时限
责任人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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