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1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审批编号341723102003(0509)号
袁德富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庙前镇华阳村六房组
依嘱托注销,未查到证号
2
审批编号341723102003(0505)号
袁庭贵
审批编号341723102003(0504)号
袁庭托
公示单位: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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