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阳县农业农村局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2025〕28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经养殖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水产业发展中心组织评审,确定实施主体。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主体
青阳县蓉城镇华贸家庭农场
青阳县蓉城镇欢庆家庭农场
青阳县新河镇新肥家庭农场
青阳县振清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青阳县丁桥镇长发家庭农场
二、水产健康生态养殖项目实施主体
青阳县木镇镇满云家庭农场
青阳县新河镇家兴家庭农场
青阳县丁桥镇海富家庭农场
青阳县乔木乡桂少六家庭农场
青阳县国庆家庭农场
青阳县为民农业专业合作社
青阳县富陵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青阳县陵阳镇世平家庭农场
青阳县乔木乡宝山家庭农场
三、水产种业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青阳县杨田镇润丰龟鳖养殖场
四、其它
青阳县乐乐家庭农场(稻鳜试验示范)
青阳县三益塘家庭农场(稻鳜试验示范)
青阳县新河镇迎春家庭农场(稻鳜试验示范)
青阳县木镇镇余芳家庭农场(稻鳜试验示范)
青阳县来华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稻鳜试验示范)
安徽农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水产品品牌创建)
青阳万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休闲农业)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15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青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66-5021635。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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