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青阳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获得感,通过提供充足、规范、专业的托育服务,在推动实现“幼有所育”的同时保障“幼有优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托育服务稳步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引导,青阳县人民政府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实施意见》《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会商、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加强考核评估,促进工作落实。
二是完善服务监管,规范托育机构发展。加强托育服务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推进登记和备案工作协同落实;完善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督促托育机构规范发展;开展示范创建促进服务提升,构建以创建促提升的良好工作局面。截至2023年末,全县已备案社会托育机构10家,共提供托位950个,每千常住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07个,较好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满足托育服务的普惠性要求。通过发放托位补贴等方式鼓励支持托育机构发展和幼儿园开设托班;按国家规定落实用地、税费优惠等政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共发放各类补贴37.55万元。
四是积极探索公办引领、多方参与的发展模式。公立医院托育建设呈现新格局。2022年8月,青阳县人民医院托育点正式挂牌,为2-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托照护服务,缓解医院职工育儿家庭“带娃难”问题,这也是池州市首家公立医院托育点。用人单位托育建设取得新突破。在县总工会和卫健委的大力支持下,坐落于青阳县经济开发区安徽威妮达服饰有限公司,依托“阳光家园——托管班”和“阳光家园——母婴室”,建设我县首家用人单位托育点,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解决了职工孩子无人照顾的难题,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用工单位和员工双赢,让职工“托”得放心、暖心、安心。该托育点正在积极申报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全县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均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持相关专业证书,每年至少接受1次以上的县级以上培训,涵盖保育、卫生保健、儿童急救技能等内容。县人社局组织开展从事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和负责人培训,共培训300余人次。同时积极开展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创建,两家机构荣获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其中抱抱熊托育机构被命名为省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也是池州市获得安徽省首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命名的两家机构之一。
六是突出亮点,在创新发展各项支持政策上发力。县财政根据普惠托育工作需要安排50余万元的专项奖补资金,对已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实施生均补助,并开展市级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评估验收工作。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2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全县已有443人次办理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其中通过扣缴客户端采集49人次,个人所得税APP端采集394人次。今年以来,开展育婴员、母婴护理、家政类培训共计18期,培训学员679人,拨付补贴142960元。
目前,托育机构建设与服务发展能力有待提升,托育机构在场地、设施、人员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同时,对托育服务的认知度不高,机构还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下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强托育机构建设与服务发展能力。政府应加大对托育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场地、设施、资金等方面的帮助。同时,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二是提高家长对托育服务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应加强对托育服务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家长对托育服务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同时,托育机构也应积极与家长沟通,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增强家长的信任感。三是进一步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监管。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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