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青阳县九华黄精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青农〔2025〕21号,以下简称《政策》)。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政策必要性和可行性
九华黄精作为“一县一业”农业主导产业,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系列国字号荣誉。产业发展走向快车道,种植面积达5万亩,一二三产各类经营主体一百多家,产值将近20亿元,有基础更有必要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产业扶持政策。
(二)背景依据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壮大青阳县“一县一业”主导产业,推进农头工尾建设,我局起草了《青阳县九华黄精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我县九华黄精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方向。
二、起草过程
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根据《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九华黄精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秘〔2022〕41号)精神,在多方听取意见基础上,结合青阳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青阳县九华黄精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了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青阳县九华黄精产业化协会意见,同时在政府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青阳县九华黄精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予以印发。
三、主要内容
《政策》包括支持规模化基地建设、支持加工体系建设、支持技术创新研发、支持品牌推广建设和附则5个部分。
(一)支持规模化基地建设
1.支持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根据基地建设类型,本着“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不同扶持政策,不重复奖补,具体扶持标准如下:
(1)露地育苗基地建设奖补:对连片面积达20亩且出苗量不低于120万株的九华黄精标准化露地育苗基地,按200元/万株给予当年一次性销售奖补。
(2)设施育苗基地建设奖补:对大棚育苗、组培育苗等设施育苗的基地,单个基地总出苗量达200万株以上的,按300元/万株给予当年一次性销售奖补。
2.支持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对新建面积50亩以上连片种植,种植密度达4000株/亩以上的九华黄精种植基地,按8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地形受限等原因造成种植密度不达标准的基地,按实地验收密度比例折算奖补金额。已享受过奖补的地块不纳入奖补范围。
(二)支持加工体系建设
3.对九华黄精加工企业产值首次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加工产值首次达1亿元、2亿元、3亿元以上的,另行分别奖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三)支持技术创新研发
4.对提出九华黄精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全国性团体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并得到立项认可的主体,标准正式发布后,对标准起草单位(排名前三位),一次性分别奖励8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参与标准起草单位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5万元、2万元。
5.支持首发经济,鼓励经营主体围绕九华黄精功能食品饮品、医药保健品等关键技术环节进行重点攻关,对研发出新产品并在本地转化且单品年度销售额首次达1000万元的,按销售额5‰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对新获得药用、保健相关注册批文并投入生产的按20万元/个给予扶持;获备案文号的按2万元/个给予扶持。
(四)支持品牌推广建设
7.参会参展推介扶持。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展会,每个主体按省内参展0.3万元,省外0.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场地租金及装修经费,按投资80%标准给予扶持,单次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五)附则
8.上述规定支持范围为在本县区域内并依法经营的生产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发生环保、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以及违法违规生产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申报本政策资金。
9.实行规模总额控制,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本政策与其他县级以上相关补助政策重叠交叉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主管部门对九华黄精产业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宣传、规划设计、产学研合作等项目资金在本政策资金中予以安排。
10.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年度为2024—2026年,适用期中的具体问题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本政策发布后,《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农业特色优质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青政办秘〔2021〕75号)同时废止。
四、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种苗政策更加结合实际。原政策仅支持设施种植,考虑种苗技术的进步和苗种供应不足,增加了对组培育苗、规模化育苗的政策支持,并调整了补助方式,从对种苗种植端进行补助改为对销售端进行补助。二是扩大了种植补助范围和标准。原政策支持100亩以上规模化种植企业,每亩补助800元,考虑种植成本高,且林下环境复杂、合适连片种植地块逐渐减少,新政策支持50亩以上规模化种植,让更多主体能享受政策扶持。三是调整了生产加工政策。考虑龙头企业少,增加了对当年加工产值首次达1亿元、2亿元、3亿元以上的,另行分别奖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政策。四是对新产品研发支持力度更大。对研发出新产品并在本地转化且单品年度销售额首次达1000万元的,按销售额5% 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五是政策支持更有针对性。删除了原政策对皖南土鸡、茶叶、鳜鱼的单独支持,新政策主要针对九华黄精产业扶大扶强。
政策咨询单位:青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咨询电话:0566-502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