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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E45262T/202506-0003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县人大第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30
废止日期:
关于县人大第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6-30 10:29 来源: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王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立足我县建筑业发展实际,针对产业升级、政策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对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企业资质管理”的建议  

1. 强化升级辅导动态调整资质标准,支持企业升级,建立“资质升级帮扶专班”,对拟申报二级、一级、特级提供“一对一”指导,2025年计划培育2家以上企业提升资质等级  

2. 简化资质审批流程:和市局沟通,依托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实现资质申报、审核、公示全程网办,压缩材料和审批时限  

二、关于强化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议

1. 本地人才培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池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每季度定期开展培训技能人才培训  

2.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人社部门沟通将建筑业高端人才纳入人才引进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工程师提供廉住房申请范围和子女入学便利。  

、关于均衡企业发展机会,改善政策市场环境及规范市场秩序”的建议

1.政策扶持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池州市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若干措施有关内容的通知》(池政办秘〔2022〕113号)文件规定,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对晋升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助力企业更好的发展。

2.建立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平台实行“红黑榜”制度,对失信企业限制参与招投标,对优质企业优先推荐评优。  

3. 加强对建筑企业的信用评价和监管建立建筑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依据信用评级进行投标资格的审核,从根本上提高建筑企业的信用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四、关于解决垫资拖欠”的建议

1. 强化源头治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与资金审核,政府或发包方在立项时需确保项目资金到位,将“资金落实情况”作为审批前置条件,杜绝“无预算先开工”现象。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资金专户监管”,按工程进度分阶段拨付,避免拖欠。  

2.加强过程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等一系列手段,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定期开展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确保项目健康有序的推进。

五、关于严把建设方准入机制”的建议

1.核心指标审查资金实力:建设单位建设前,要求建设方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近3年财务报表、项目资金专项证明(如到位率≥80%),对政府项目需出具财政预算批复文件。

2.双向担保机制:建设方支付担保,强制要求建设方提供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或保证金(比例≥合同额的10%),作为工程款支付保障。施工方履约担保,同步要求施工方提供履约保函,形成双向约束,避免恶意索赔。  

3.担保联动兑付:发生拖欠时,施工方可凭有效证据(如结算书、催款函)直接向担保机构申请兑付,担保机构代偿后向建设方追偿。  

、下一步工作计划

1.每季度组织企业座谈会,听取行业诉求,动态调整政策。  

2.推动建筑业与数字经济融合,试点BIM技术应用和数字化建造。  

再次感谢您对全县建筑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跟踪建议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您反馈进展。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共同推动我县建筑业提质增效、做强做优。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66-5036286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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