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丁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业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青阳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4月21日
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持续完善“四个体系”,坚定推进“两个着力”,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谱写现代化“九华圣境、灵秀青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1.毫不动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四强”党支部建设,擦亮“民本民政·贴心青阳”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党建品牌质效。持续推进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深入开展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抓好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持续纠“四风”、转作风。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聚焦救助、养老、殡葬等领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党建带群建,常态化抓好工青妇、双拥共建、定点帮扶、效能建设等工作。
2.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模范政治机关。强化民政机关政治属性,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发挥“萤火虫”学习计划和“青年学习大讲堂”平台作用,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激励担当作为,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3.守住守好民政安全发展底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和舆情应对处置,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认真办理来电来信来访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深入开展“再造新流程 群众更方便”活动,积极回应民声呼应。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潜在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建设。
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4.提升老龄工作水平。做好“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评估,编制“十五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实施新时代“银龄行动”,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积极参加省老博会,发展银发经济。积极申报全国“敬老文明号”及“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持续开展“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
5.维护保障老年人权益。按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积极做好涉老领域信访接待和非法集资、养老诈骗打击防范工作。强化养老机构人身安全和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纵深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和预收费管理办法落地。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数字化看护项目,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积极争取政府出资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由兜底性向普惠性延伸。
6.推深做实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级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县区、镇街、村居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新增家庭养老照护床位184张、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落实农村养老服务“1+2”政策,推动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改革,对11个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改造提升补助,按“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推进3个以上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公建民营改革。新增农村幸福院6个,因地制宜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持续推进老年助餐、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等专项工作。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积极融入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
三、大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7.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规范审核认定低收入人口。落实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流动人口救助。加强风险防控与信访矛盾化解,强化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班值守,妥善回应困难群众合理诉求。
8.巩固拓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成果。持续推行线上申请、远程电子授权、线上受理审核和联审联批、电子档案管理、异常信息预警处置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深化“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机制规范化改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完善服务类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推动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规范“救急难”互助社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资金筹集和救助帮扶。
9.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常态化帮扶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加大数据共享比对和预警处置力度,发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完善促进低收入人口就业救助、产业帮扶等发展型政策举措,创造条件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增收增能,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10.规范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推动核对机制与社会救助制度深度融合,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规范核对工作流程,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筑牢数据安全防线。推深做实核对远程电子授权、核对档案电子化管理、个人授权书统一模板等创新工作,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一体化核对信息网络。
11.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质效。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主动救助、寻亲送返、站内照料、送医诊治等工作。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加强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群众的基本权益保障和维护。强化源头预防和落户安置,开展“温暖在家”关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常态化开展救助管理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
12.推动儿童福利工作提质增效。健全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规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继续实施“助童成长计划”。落实《池州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议事协调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皖美护童”主题活动,打造“青力护童”儿童关爱服务品牌。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鼓励支持国内家庭收养病残孤弃儿童。贯彻落实《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加强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13.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体系。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加强精准管理,推动政策找人,确保应补尽补、精准施补。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资金使用管理,围绕“长效机制建设年”目标,深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持续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五、充分展示社会事务工作新形象
14.创新婚姻服务管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修订情况,研究制定我县配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为实现“全国通办”做准备。常态化开展涉外婚姻登记业务。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进完善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推进“婚育一件事”和婚姻登记及相关服务便利化。
15.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建立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完善“逝、殡、葬、祭”等各环节政策制度。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新(改扩)建一批公益性公墓,推进青阳县新殡仪馆建设,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深入推进身后“一件事”办理。持续抓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和殡葬领域专项巡察问题整改,重塑殡葬行业形象。做好清明、冬至等重要节点祭祀服务保障工作,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
六、发挥民政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16.深化地名服务管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开展地名管理普法宣传教育。协调督导相关部门严格地名命名审批、备案公告和罗马字母拼写管理。加强区划地名文化建设。深化乡村地名服务,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常态化做好“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持续推进图录典志编纂等成果转化及应用工作。
17.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深入学习全国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精神,稳慎做好我县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建立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部门联审机制,完善督导评估工作制度。按省厅总体安排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稳妥有序推进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扎实开展泾青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创建平安边界,稳慎调处边界区域矛盾纠纷。
18.激活社会组织发展新动能。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两纳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贯彻《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高质量完成社会组织分类统计。落实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探索推行社会组织简易注销办法。重点支持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社会组织依法设立。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培树社会组织典型,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高校毕业生就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19.提升慈善事业社会影响力。扩大慈善法宣传,做好第十个“中华慈善日”暨“安徽慈善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加强与省外慈善工作联络站对接沟通,引导县内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县慈善事业。大力发展社区慈善,推动社区慈善基金、“救急难”互助社和“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整合发展点。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打造阳光慈善。
七、厚实民政系统自身建设的基础
20.推动法治民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法治检查机制,制定并落实年度检查计划。
21.加快数智民政建设。实施民政信息化系统整合项目,推进民政大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深化民政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民政业务每月带班培训制度,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22.鼓励民政标准创制。加大民政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申报宣贯力度,鼓励全县民政系统、社会组织、企业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殡葬、区划地名、慈善事业等做好民政领域地方标准创制、申报工作。
23.建强民政人才队伍。培树重实绩、重实干的用人导向,抓好干部队伍分析,编制职数优化、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举措》,加强养老、儿童、殡葬、慈善等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24.加强项目谋划建设。聚焦发展银发经济、康复辅具产业,补齐养老、殡葬领域民政服务设施短板,积极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入库储备、双招双引等工作,鼓励各级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和地方专项债项目,完成“五上”企业年度培育招引任务。
25.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强福彩公益金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修订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提质增效。抓好巡察审计整改,实施财会监督,强化内部审计,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优化预算资金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使用日常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