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青环管(2025)19号
安徽久航锻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久航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锻造铝(镁)合金汽车轮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批准该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一、本次工程建设单位为安徽久航锻造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项目总投资105000万元,购置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工业工地约53亩,新建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厂房30000平方米、办公楼2200平方米、研发中心2000平方米、仓储用房800平方米,在改厂房36000平方米。购置全自动锯床、锻压机、旋压机、全自动涂装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50万套锻造铝(镁)合金汽车轮毂的能力。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03月22日以青发改〔2024〕120号文对安徽久航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锻造铝(镁)合金汽车轮毂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3-341723-04-01-229868)。因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中36000平方米的在改厂房的位置无法确定,本次环评仅针对实际购置土地所建设的内容进行评价,经过核实达产后轮毂锻造产能50万套,后续轮毂机加工和涂装产能150万套(因锻造产能为50万套,不足的100万套轮毂毛坯外购,企业特此承诺,项目环评文件后附承诺函及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该项目备案的情况说明)。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建设和运营。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次工程铝棒加热炉和模具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每条锻造线(共2条)的铝棒加热炉和模具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锻造过程中脱模剂受热挥发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抽风的方式进行收集,两条锻造线的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溶炉和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每条锻造线(共2条)的固溶炉和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打磨废气通过侧面吸风方式收集后,经水帘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经管道收集后由一根15 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热水锅炉配备低氮燃烧技术,其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密闭排气烟道经抽风收集后,分别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喷底粉和透明粉废气采用密闭喷房+负压抽风进行收集,其中喷底粉废气经旋风收集+滤芯回收装置处理,透明粉废气经旋风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水份烘干天然气燃烧、底粉固化天然气燃烧、流平烘干天然气燃烧、透明粉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直接连接管道方式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合并一根总管后一起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喷底粉固化、喷透明粉固化、流平烘干废气经顶部负压抽风加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方式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水喷淋装置降温后与经水帘除尘调喷漆废气一起进入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切削液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施工期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运营期脱模剂受热挥发工序、打磨工序、喷粉工序、调喷漆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和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和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有组织排放限值、表4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限值50mg/m³;铝棒加热炉天然气燃烧、模具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固溶炉天然气燃烧、时效炉天然气燃烧、水份烘干废气、固化、流平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限值。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青阳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限值后一同接管入青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运输,以免对道路沿线居民造成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要求。本次新建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中金属边角料和废铝屑、含油废铝屑、打磨渣、抛光渣收集暂存于废铝屑暂存区,统一外售;废过滤棉、除漆雾漆渣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委托有能力处置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RO渗透膜、喷底粉废滤芯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集底粉和透明粉收集回用于喷塑工序。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气治理设施废油、废切削液、废脱脂槽渣、废锆化槽渣、废活性炭、破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浮油、油泥、油雾净化器废滤芯等,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内,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或改(扩)建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变化,积极配合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做好规划控制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新增颗粒物不超过3.07吨/年、新增VOCs不超过1.2703吨/年、新增二氧化硫不超过0.2286吨/年、新增氮氧化物不超过10.6373吨/年。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将《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生产前向我局报备,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 章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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