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青阳县2025年稻虾育养分离技术“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及揭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6 09:09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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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促进稻虾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县建立了“揭榜挂帅”、协同推广等服务机制,并发布2025年稻虾育养分离技术“揭榜挂帅”项目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内容
(一)榜单名称:稻虾育养分离技术模式集成及示范推广。
(二)实施内容: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是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之一,也是青阳县渔业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县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突破5.8万亩,其中稻虾种养面积约5.4万亩,占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的93%以上,小龙虾亩均产量130斤、水稻1000斤以上,亩均增效600元以上。早稻主要种植品种为中组3号,约占全区早稻面积的70%,该品种已在我区推广种植20年,近年来,抗病性、丰产性等均有所退化,平均单产400公斤左右。针对以上情况,重点通过良种良法配套,集成早稻高产种植技术模式,建设早稻高产示范片1个,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应用该技术模式。
(三)考核指标:
1.集成稻虾育养分离技术模式1个;
2.建设稻虾高质量发展示范片2个、示范点5个,竖立示范标牌,示范面积不少于50亩,小龙虾、水稻亩均产量不低于70kg、550kg;
3.举办现场观摩培训2次以上,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
4.早稻高产种植技术模式示范片在全区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5000亩;
(四)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项目资金:2万元,验收通过以后一次性补助给揭榜单位。
(六)知识产权归属:归发榜方、揭榜方共同所有。
二、揭榜指南
(一)揭榜单位要求
1.揭榜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牵头揭榜;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应联合青阳县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揭榜。联合揭榜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
2.揭榜单位在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
3.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换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4.揭榜单位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技术成果和组织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揭榜流程
(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自愿申报,填报《“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二)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研究,最终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一)《“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二)揭榜单位相关生产、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知识产权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技术标准,实验室、试验设备、试验田图片等;
(三)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证明等复印件,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学术著作、论文等首页;科研奖励证书;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学术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开发、转化、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四)如有联合揭榜单位的,还需提供参与揭榜单位的合作协议。
联系人:王晶晶;联系电话:19956645551;
附件:《“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