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ZQYZX-CG2025-024
2.项目名称:青阳县委托残疾人福利项目
3.预算金额:24.2万元(其中A包:16.5万元;B包:7.7万元)
4.最高限价:24.2万元(其中A包:16.5万元;B包:7.7万元)
5.采购需求:青阳县委托残疾人福利项目,位于青阳县区域,本项目分为2个包别:A包内容为:提供专业康复服务。(1)需求评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需求调查工作,了解县内在册精神障碍患者基本信息、疾病状况、服药状况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与服务对象签订上门服务协议、填写规范完整的服务记录档案;(2)能力提升:通过个案辅导、团体辅导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能力提升服务,提升患者个人独立生活的能力;(3)心理疏导:通过家庭探访、个案辅导、电话关怀等方式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压力缓解、精神慰藉服务,缓解精神障碍患者家人因照顾精神障碍患者导致的心理失衡问题以及其他引发的不良情绪等;(4)家庭功能提升:为家庭提供政策咨询、情感支持等专业服务,提高家属对复发征兆、药物副作用、自杀伤人先兆等现象的处理能力,同时让家属学会掌握一些情绪自我调整、自我减压的方法。
B包内容为:提供县内3个站点提升、人才及家庭照护培训、就业辅导以及康复辅具租赁。(1)阵地建设:协同民政局、乡镇提升3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建设,完善精康服务场地需求;(2)人才培养: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提供人才保障;(3)社会融入: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群体间互动,提升其互帮互助的意识,针对精神障碍患者社会生活、职业技能等问题,提供如厨艺培训、兴趣培养等服务,协助患者逐步回归社会;(4)辅具租赁: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由乡镇提供各类残疾辅具租赁,登记服务不少于300人次,档案齐全、完善。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5)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月20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阳智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3号,原和盛园酒店五楼)。
方式:线下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7月21日 15点 0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阳县民政局
地 址:青阳县九华西路190号
联系人:周闰芳
联系方式:0566-5026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阳智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3号
联系人:李行
联系方式:1386645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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