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原安徽省工商局《关于继续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工商企监字〔2018〕123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予以清理。
经核查,安徽薇晶高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3085215659N)连续两个年度未依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2023、2024年度报告。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补报年度报告,并到青阳县市场监管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楼9层)备案或依法办理注销。逾期未报,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联系电话:0566-5036233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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