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业技术 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已在省工信厅官网文件公告栏刊发, 请你们登录查询并下载相关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请根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 〔2023〕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企 业申报。
( 一 )企业申请。 2025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 企业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切 换进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于3月1 日-4月30日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二)材料初审。县科技工信局对申报企业资格进行初审, 对企业规模、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限 定性指标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把关, 会同县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 性、有效性进行初审。
(三)推荐上报。 县科技工信局会同同级发改、财政、税务 等部门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初审,并于5月6日前联合行文将推 荐名单(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进步科。
二、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截至2024年底,已获认定且历次评价合 格及以上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
(二)提交材料。参与评价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编制评价材料, 于 3 月 1 日 - 4 月3 0 日通过省工 业和信息化 厅网站 (https://jx.ah.gov.cn/)-工业云平台-数据报送入口在线提 交。
(二)县级初审。县科技工信局对省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 价材料进行审核,系统审核时间为5月1日-5月25日。
(三)情况上报。县科技工信局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初审 工作情况及审查意见(纸质版一 式1份)于5月9日前行文报送 至市工信局技术进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