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卫健办﹝2025﹞11号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9号重点建议的答复
章炳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改善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
我委制定印发了《青阳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利用省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修缮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医疗设备等,为村卫生室分批采购配送诊查床、输液椅等辅助性设施,提升村卫生室卫生服务能力。
二是全面加强村医的职业技能培训。
1、制定全县乡村医生培训规划,各乡镇制定完善本级乡村医生培养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采取临床进修、跟班学习、集中培训、医共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
2、为委托培养乡村医生进行岗前培训。提升新入职乡村医生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村卫生室各项业务工作,在执业注册后尽快融入村医队伍,适应村医工作,规范执业行为,服务当地群众。
3、遴选乡村医生到医共体牵头医院,培训全科医学理念、实践操作技能和基层适宜技术,包括急危重症的识别、紧急处置与转诊等。
三是提高村医待遇,充实村医后备力量。
目前乡村医生的待遇有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补助经费、绩效补助、执业资格定额补助等,采取按规定预拨与考核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对于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给予相应的补助。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收费行为。
乡村医疗机构药品在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实施“零差率”销售。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50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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