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卫健办﹝2025﹞9号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9号重点建议的答复
方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乡村医疗室改进与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改善医疗环境。
1、我委协调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创建、等级医院创建为契机,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建设的经费投入和物资保障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软硬件设施。
2、县卫健委制定印发了《青阳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利用省级配套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修缮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医疗设备。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实际需求,为村卫生室更新补充了空调、办公桌椅,修缮村卫生室墙面、屋顶、地面等基础建设。
3、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提高至6000元/年,由县级财政予以补助。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运行维护,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将村卫生室运行维护所需经费纳入乡镇卫生院日常经费予以保障。
二是吸引和培养人才。
1、目前乡村医生的待遇有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补助经费、绩效补助、执业资格定额补助等,采取按规定预拨与考核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对于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给予相应的补助。
2、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医招聘,录取后在村卫生室工作,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1、实施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搭建信息化平台,推广“智医助理”等特色智慧应用,推进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2、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完成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建立,并将向社会开放。
四是政府应增加对乡村医疗室的财政补贴,用于采购必需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特别是慢性病管理、急救等方面。
1、乡村医疗室的药品在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实施零差率销售。
2、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急救能力建设,配备、配齐必要的急救药品及设备。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50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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