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罚对象:青阳县庙前镇雪花大药房
2.案件名称:青阳县庙前镇雪花大药房涉嫌销售劣药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3.违法主要事实:涉嫌销售劣药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4.处罚种类和内容::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盐酸倍他司汀片”1盒、“复方丹参片”1瓶;2、罚款3000元。
5.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6.作出处罚决定部门: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处罚时间:2025.4.18
8.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5〕110号
9.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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