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市科技局《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 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企业申报。申报研发中心的企业需满足《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 (附件2)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各申报单位需在3月27日前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1/#/portal), 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 料,上传建设申报书(附件3);并于3月27日前将推荐函和研发中心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统一报送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产业创新推进科。
联系人:汪阳 联系电话:0566-5021459
附件 1: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 心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
3: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申报书(样表)
青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3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