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见附件2)和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2025年度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关于组织 开展池州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企业申报,请分别于2025 年4月14日前(第一批)、6月9日前(第二批)、8月4日前(第 三批)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和推荐文件报送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产业创新推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66-5021459
产业创新推进科:汪阳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