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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507-00004 组配分类: 监管规则和标准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青阳县2025年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01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5年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01 10:40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2025年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安徽省专利条例》等法律规定,持续推进专利全链条保护,全面增强我县专利行政保护质效,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一、主要任务

(一)持续打击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1.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落实《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以近年来假冒案件多发、舆情关注和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市场和重点关注市场为重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大违法线索摸排和整合分析力度,加大对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和假冒专利的整治力度。

2.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落实《安徽省电子商务领域(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试行)》,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监管,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专利假冒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和督促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清理整治网上专利假冒违法违规信息。

(二)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

3.畅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通道。公开案件受理范围和立案条件,简化立案手续,最大限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畅通受理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针对性问询和解答路径。加强服务和引导,鼓励企业通过行政裁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符合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条件的应立尽立、依法处理。

4.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按照《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要求,做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确保程序合法、依据准确、审理公正。加强案件信息的录入、互审工作。

5.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行政技术调查官全覆盖参与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协助查明技术事实,提供咨询意见。进入专利侵权实体判断的案件,应主动联系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培育名录库入选机构,进行侵权鉴定,精准认定技术事实。

6.加大打击专利重复侵权、故意侵权行为力度。推进专利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等平台公示信息,依法纳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三)加强涉外专利纠纷处理

7.加强应对指导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加强海外专利布局。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8.实施风险预警项目。围绕本地重点产业,针对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或关键产品,组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提升我县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能力。跟踪涉外诉讼、跨境电商纠纷等专利纠纷动态,及时收集和发布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信息、典型案例、风险预警信息,提供专业的维权指导和援助服务。

9.开展纠纷应对指导。全面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拓宽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渠道,指导调解组织联合仲裁、公证机构,建立涉外纠纷快速处理通道,倡导运用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化解争议。

(四)强化专利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10.提升诉求响应效能。加强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诉求的收集、研究和指导,充分发挥维权援助机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提出的对策措施要注重实效,跟踪服务要及时到位。

11.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案件的办理质效。加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法院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12.推动市知识产权仲裁院开展知识产权仲裁业务。落实省局、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仲裁业务,开展知识产权仲裁事项统计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与仲裁对接。

13.开展公证服务业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公证”手段,优化公证流程,加强公证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服务,推进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事前、事中、事后参与“全链条”保护工作,保障知识产权依法交易、分配、使用、继承。

14.加强展会专利纠纷处理。落实《安徽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细则》,主动参与辖区展会活动,加强展前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展中驻场维权服务、展后案件移送等工作,为展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五)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提质增效行动

15.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领会专利制度本质,规范行政程序,以法律认识带动办案实践能力提升。

16.建立层级化专利执法业务指导体系。通过电话咨询、随案跟踪、案卷评查等方式,构建县对基层所专利执法分层指导机制,制定指导清单,提炼指导案例,开展执法业务指导质量评价。

17.推进办案提速增效。以改进工作方式为目标,优化流程,压缩时间,实现行政裁决办案提速。以质效为目标,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法律服务、公证、调解、检验鉴定机构等作用,整合专业资源,实现行政裁决办案增效。以利企便民为目标,形成快速协同保护合力,实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沟通回访制度。

18.规范案件接收和移送工作。做好案件移送、案件接收、委托取证等工作。接收外部门外地区移送的案件,应回复转交函并保留移交材料复印件,符合立案条件应及时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处理结果如期反馈给移交部门。

19.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开展全县专利侵权纠纷案卷逐一评查,从当事人主体、行政程序规范、证据证言认定、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卷宗文书制作等方面对专利案卷进行全面评价,进一步提升我县专利案卷质量。

(六)构建非正常专利申请治理体系

20.建立规范专利申请长效监管机制。健全源头管理机制,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建立正向引导机制,引导行业自律。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实施定期调度。

21.加大代理机构监管力度。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重点打击代理机构与黑代理相互勾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提升专利代理质量。开展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实施分类监管措施。

22.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主动撤回工作。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代理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开展专利申请自查清理,及时主动撤回或进行申诉。对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从严打击、从严处置。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5月底前)

按照《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要点》,结合青阳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6月至9月25日)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实施,集中力量执法办案,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督查督办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总结报告阶段(2025年9月30日前)

对本辖区专利保护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活动情况、具体做法、取得成效和案件数量等,为后续优化专利保护机制建设、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供实践依据。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总结,请于9月28日前报县局知识产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