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对标招投标领域创优营商环境工作指标,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实行标前公平竞争审查。继续推行招标文件标前公示制度,倒逼招标人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招标文件。按照“一标一审”原则,要求招标采购人在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时,先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后,监管部门再对公平竞争等行为点会商审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对预算2000万以上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工程建设项目,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商,会商意见反馈给招标人,切实维护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业务部)
(二)全面实施“双盲”远程异地评标。严格对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规范(试行)》,对符合“双盲”条件的项目,全部实行“双盲”评审,防止评审专家信息泄露,降低专家被“围猎”风险,切实保障评标评审阳光公正。(责任单位:信息部)
(三)深化交易协同监管。完善信息联通共享和公开机制,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全程参与重大项目开评标监督。优化见证服务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监管部门调查处置。积极推行标前会审、标中见证、标后履约检查机制,实现项目交易全流程公开管理,提高交易见证和监管精准度。(责任单位:业务部)
二、创优平台服务举措
(一)夯实交易平台数字化基础。依托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调度、数字见证、交易全程痕迹记录,评审过程风险提示等手段,纵深推动交易过程数字化,全面形成交易行为方便快捷、安全可靠、数据留痕、流程可溯。(责任单位:信息部)
(二)推进交易服务标准化。深化市县一体化管理,运用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平台服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及招标文件范本,消除人为设置的限制和壁垒,为交易主体创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综合部、业务部)
(三)强化交易现场见证服务。实行交易项目“一项目一见证”制度,如实记录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及时性、专家抽取操作合法性、评标过程合规性、中标结果公示准确性、资料归档完整性等环节,推动各方交易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责任单位:业务部)
(四)提升招标代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星级评定,定期在市中心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公开服务质量信息。着力开展代理机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信息部)
(五)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内部业务人员轮训,助推业务人员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发挥“党员示范岗”作用,进一步落实窗口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不断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综合部、业务部)
三、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三重一大”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四强”党支部的要求,抓好机关支部规范化建设。把牢正确舆论导向,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责任单位:综合部)
(二)筑牢交易廉政防线。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定期开展党纪党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庭审视频等,通过鲜活的案例,警醒党员干部职工敬畏党纪法规。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打造廉洁文化墙,警示交易参与各方主体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踩红线。(责任单位:综合部)
监督电话:0566-502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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