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青阳县湿地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第2次)
服务范围:为落实《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目标,需系统性提升青阳县湿地生态功能,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完成总体布局、保护修复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每个湿地斑块具体的保护措施和管理主体,切实增强湿地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将具有保护价值的湿地生态系统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并根据专家及业主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达到相关技术审查部门的审查要求。
服务要求:在摸清池州市青阳县范围内湿地斑块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利用方式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上级湿地保护规划,科学编制青阳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
服务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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