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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124/202506-00011 组配分类: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发布机构: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丁桥镇独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方案公示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24
废止日期:
《青阳县丁桥镇独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方案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4 09:01 来源: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丁桥镇独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方案已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          日至2025年          

意见反馈电话:丁桥镇人民政府  

5666803   

 

编制单位:青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电话:5024055)

 

 

 

                         《青阳县丁桥镇独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简介

一、总则

1.规划期限

近期:2021-2026年;

远期:2027-2035年。

2.规划范围

独龙村三调村域范围为1723.0975公顷。

3.村庄发展定位

综合考虑独龙村的地域特征、区位优势、生态本底以及特色资源,规划确定独龙村的村庄发展类型为集聚提升类。

本次规划独龙村定位为:

乡村振兴创新样板区

绿色生态旅游示范点。

二、村庄规划内容

1.人口规模预测 

本次规划预测至规划期末(2035年)独龙村户籍人口规模为2407人。

2.村域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远期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农用地1519.9856公顷,比例为88.21%;建设用地227.9428公顷,比例为13.23%;陆地水域19.5514公顷,比例为1.14%;其他土地0.1621公顷,比例为0.01%。

3.村域规划分类与用途管制

1)生态保护红线

本次生态保护区范围为147.1954公顷,生态保护区内国土空间用途准入、退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管控。

2)生态控制区

生态控制区划定规模为12.8231公顷。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包括重点公益林、重要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区等。陆域生态控制区内的林地按照《林地保护等级及保护管理措施》Ⅱ级林地的要求进行管控;陆域生态控制区的水域暂按照《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规定中重要水域的要求进行管控。

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本次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青阳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至规划期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为126.7614公顷。

4)村庄建设区

村庄建设区主要为村庄建成区及其周边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的空间,面积为44.5445公顷。

5)一般农业区

主要为乡村人口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空间,面积为33.3778公顷。

6)林业发展区

林业发展区划定规模面积1219.3793公顷,林业发展区内的林地根据林地种类按照《林地保护等级及保护管理措施》III级林地、IV级林地的要求进行管控。

7)矿产能源发展区

包括落实已有矿山采矿权范围用地,共计125.0234公顷。

7)其他

包括公路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等,共13.9927公顷,该分区内用地不得随意占用。

4.村域生态修复与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开展土地整理和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和整理,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的合理发展空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合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对草地整治、园地整治、陆地水域整治等方式,进行国土空间整治与修复,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复垦复绿与盘活、生态保护修复等。

5.村域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规划形成“一核、一轴、四区”的产业布局模式

一核:以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的公共服务核心。

一轴:以现状村庄主要道路作为村庄产业发展轴。

四区:一般农业发展区、产业集聚发展区、山林保护区和休闲旅游发展。

1)一般农业发展区:以种植传统水稻为主,保证基本粮食产量需求,打造高标准示范区;

2)山林保护区:依托村庄集中林地和生态公园,在保护生态环境的提前下,适当发展山林经济和探险相关的旅游活动,以点状供地的方式建设旅游设施;

3)产业集聚发展区:依托现有工矿业发展基础,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产业资源,发展乡村产业,多举措并行大力推进绿色矿业建设;

4)休闲旅游发展区:依托丫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村庄北部山水资源,打造休闲旅游集聚区。

6.村庄道路交通规划

独龙村现状对外交通主要为龙新路和S463省道。

7.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 耕地

本规划范围内耕地为137.2387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26.761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 园地

本村园地4.9727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 林地

本村林地1366.5747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 草地

本村草地0.4585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5. 湿地

本村无湿地。

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0.7410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 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32.1887公顷。主要用于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324公顷。

9. 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1.68967公顷。

10. 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中12.3663公顷工业用地,125.0234公顷采矿用地。

11. 仓储用地

本村无仓储用地。

12. 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4.3697公顷。主要用于龙新路、城镇村道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 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9674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电、环卫、水工等设施建设。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036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 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4.1111公顷。

16. 留白用地

本村无留白用地。

17. 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19.5514公顷,主要为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本村陆地水域0.1621公顷,主要为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包括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植被稀少的陆域自然荒野等土地以及空闲地、后备耕地、田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