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青阳县振清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黄某发珍珠养殖、董某家珍珠养殖等3家养殖场违规施用粪肥,风险隐患突出。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青阳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责令3家养殖主体停止使用粪肥,并妥善处置剩余粪肥。
2、按照《池州市加快推进珍珠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珍珠蚌违规养殖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珍珠蚌养殖行为。
四、目标任务
规范珍珠养殖,推进珍珠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青阳县振清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黄某发珍珠养殖、董某家珍珠养殖等3家养殖场已停止使用粪肥并对剩余粪肥进行了妥善处置。
2.制定《青阳县2024年珍珠蚌违规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18个珍珠蚌养殖点位进行排查,督促养殖主体加强环保管理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4562 电子邮箱:cznyncjzhk@126.com
监督电话:0566-2024562
电子邮箱:cznyncjzhk@126.com
2025年6月23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