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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506-00012 组配分类: 环境执法检查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20
废止日期: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0 09:07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青阳县红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青阳县鑫升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热风炉甚至未配套建设除尘设备,废气直排外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青阳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责令青阳县红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青阳县鑫升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稳定正常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四、目标任务

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青阳县红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现已拆除原生物质热风炉,新购5LS-100型生物质颗粒热风炉设备,该设备自带换热器烟箱除尘,并配套加装旋风除尘器,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青阳县鑫升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对机械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2.企业已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 2026190

电子邮箱:895386427@qq.com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