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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506-00011 组配分类: 环境执法检查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20
废止日期: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0 08:42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落实。安徽省康洛赛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新河竹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安徽新河竹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11台拉丝机装备,未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青阳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变更排污许可证,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2.责令拆除安徽新河竹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的拉丝设备。

3.开展排污许可证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提升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能力。

四、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安徽省康洛赛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DA004号排气筒对应的彩砂生产线于2023年11月1日起未开展生产活动,致使2024年上半年未对DA004排气筒开展自行监测。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企业于2024年下半年对DA004号排气筒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后续按照企业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2.目前安徽新河竹业有限公司已经停产并注销排污许可证,对拉丝设备予以拆除到位。

3.县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要求,常态开展排污许可日常执法检查,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 2026190

电子邮箱:895386427@qq.com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