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改的政策要求,自2010年起,国家开始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政策,为农村地区培养具备专业医学知识、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全科医学人才,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及医疗诊治水平。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5〕134号)
2.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74号)
4.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三、2025年青阳县培养计划及培养学校情况
青阳县培养计划:五年制本科2名(临床医学专业1人、中医学专业1人)。
青阳县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本科人才培养计划表
培养专业
|
临床医学专业
|
中医学专业
|
合计
|
培养院校
|
皖南医学院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培养计划数
|
1名
|
1名
|
2名
|
四、培养对象
招收农村学生,须拥有我省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培养对象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毕业后志愿投身于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2.报考免费医学生本科的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当年度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定向专业志愿,提前批次录取。
4.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医学院校和订单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区)卫生健康委签订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书。
五、待遇
1.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429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1000元/年·生),并补助生活费(3000元/年·生),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予以补助。
2.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3.本科生经过5年学习并毕业后,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六、相关政策
1.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完成培训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到指定农村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在依据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设置的岗位内,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本科生需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年,参加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的标准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者,经定向服务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 1 年。顺延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2.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农村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3.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毕业后未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指定乡镇卫生院工作,或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违反规定流动的,按照《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违约处理的若干规定(暂行)》(卫科教秘〔2015〕340号)和《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生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0〕206号)等进行处理。
4.免费培养医学生到服务期结束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视为违约,须退还培养费用(学宿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权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七、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1.高中毕业生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报考该定向就业计划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时间安排上网填报本科提前批次志愿。
2.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投档,由培养医学院校按照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8月中下旬录取名单印发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需求市、县(区)及各培养医学院校,同时在安徽省招生考试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安徽省教育厅网公布。
4.培养医学院校和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需求县(区)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考生(携准考证、身份证等)签订2025年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于8月底前完成。
5.培养医学院校对签订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医学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参加学习。
八、户籍地规定
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咨询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605号(县卫健委三楼人事宣教科)
咨询电话:0566-502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