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8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青房权1994字第4027号,青国用[1998]第0663号
芮南甫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青阳县蓉城镇九华东路夏祠巷38号
依申请注销
公示单位: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8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