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领域 > 医保监管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9586/202504-00015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恢复吴迎春诊所等6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22
废止日期:
关于恢复吴迎春诊所等6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15:27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迎春诊所等6家医药机构:

根据省市医保局专项工作部署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履行服务协议专项检查的通知》(青医保〔2025〕1号)要求,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对你6家医药机构检查中发现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药品进销存不符等问题,2025年3月20日被暂停医保结算关系,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恢复吴迎春诊所等6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

特此通知!

6家医药机构名单:吴迎春诊所  金昭华诊所

池州龙泰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阳九华分店

池州市国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阳金龟广场分店

池州市国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阳陵阳路分店

池州市国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阳中兴华庭分店

 

 

青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青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2日

 

 

 

报:青阳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