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领域 > 医保监管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9586/202503-00011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青阳县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专项检查处理意见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20
废止日期:
关于青阳县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专项检查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5-03-20 11:58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谢莉娜内科诊所等24家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省市医保局专项工作部署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履行服务协议专项检查的通知》(青医保〔2025〕1号)要求,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县医疗保障服务心组织对全县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发现,24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定点个体诊所出现执业药师不在岗、财务管理问题混乱等问题。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要求,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对谢莉娜内科诊所等24家定点医药机构(详细名单附后)自2025年3月起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中止协议期间,暂停医保结算服务。

附件:中止医保协议零售医药机构名单

 

青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青阳县医疗保障服务心

 

                                   2025年3月20日

 

 

报:青阳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