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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2025年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对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医保违规情况处理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08
废止日期:
关于2025年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对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医保违规情况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8 11:52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

2025年3月24日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组一行5人,过现场查看、处方抽查、财务审核、数据筛查、调取监控等方式,对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2023年1月1日至今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参保人是否存在超量购药、药品追溯码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存在涉嫌欺诈骗保、一般违规、内部管理等5项问题,涉嫌违规医保基金360.06元。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飞行检查组已向药店反馈。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5号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并报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同意,对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作出如下处理:

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

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将违规医保基金360.06元,于2025年4月25日前退回至职工医保基金账户(户名:青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账号:1**************7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县支行)。

二、支付违约金

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按违规医保基金30%缴纳违约金108.02元,于2025年4月25日前缴至职工医保基金账户(户名:青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账号:1**************7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县支行)。

三、解除医保定点协议

2025年4月9日起,县医疗保障局解除与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关系。

四、移交相关线索

对检查中发现的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药师未严格审理处方问题线索移交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空刷医保卡、虚构费用等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交青阳县公安局。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