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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9586/202503-00010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中止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20
废止日期:
关于中止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3-20 11:49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

根据省市医保局专项工作部署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履行服务协议专项检查的通知》(青医保〔2025〕1号)要求,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县医疗保障服务心组织对你药店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发现,你药店存在串换药品、药师未按规定审方、财务管理问题混乱等问题。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要求,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对青阳县九芝林大药房中止医保协议,中止协议期间,暂停医保结算服务。

 

青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青阳县医疗保障服务心

 

                                   2025年3月20日

 

 

报:青阳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