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阳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回升向好。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190070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54763万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774564万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971380万元,增长4.3%。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83364元,比上年增加5074元。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8.3:40:51.7变化为8.1:40.8:51.1。
2024年全县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万元
指 标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地区生产总值
|
1900707
|
6.0
|
第一产业
|
154763
|
4.6
|
第二产业
|
774664
|
8.1
|
工业
|
594540
|
9.0
|
建筑业
|
180024
|
5.0
|
第三产业
|
971380
|
4.3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88556
|
2.9
|
批发和零售业
|
181475
|
7.8
|
住宿和餐饮业
|
65959
|
5.9
|
金融业
|
61916
|
8.4
|
房地产业
|
97535
|
-0.7
|
营业性服务业
|
217524
|
7.3
|
非营业性服务业
|
252270
|
0.6
|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49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400人。
二、农 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59936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7%。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9.37万亩,比上年增长0.19%;全县粮食总产量10.92万吨,比上年增长0.96%;全年粮食平均单产372.08公斤/亩,比上年增长0.59%,粮食种植面积、总产量和平均亩产实现“三增长”。蔬菜产量41596吨,增长1.4%;生猪出栏80494头,下降6.95%;肉类产量19482吨,下降5.79%。
2024年全县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
|
产 量
|
比上年增长%
|
粮 食
|
10.9282
|
0.69
|
其中:稻谷
|
10.0599
|
0.54
|
小麦
|
0.2199
|
1.76
|
油 料
|
0.9911
|
7.92
|
其中:油菜籽
|
0.9765
|
8.45
|
棉 花
|
0
|
|
肉 类
|
1.9482
|
-5.79
|
禽 蛋
|
2.1761
|
1.68
|
蔬菜及食用菌
|
4.1882
|
2.1
|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4年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8%。全县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2户,当年新增29户,产值超亿元企业41户,超5亿元企业4户;规模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5.3%;工业增加值能耗0.6825吨标准煤/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中,非金属矿采选业产值增长7.2%,农副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24.8%;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产值增长51.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产值下降10.5%;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产值增长4.0 %;通用设备制造业产值增长0.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值下降5.8%;汽车制造业增长15.8%;纺织服装、服饰业产值增长78.5 %;金属制品业增长4.9%。
2024年全县主要工业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石灰石
|
万吨
|
1072.7
|
-1.23
|
纱
|
吨
|
1566
|
35.0
|
阀门
|
吨
|
39702
|
36.4
|
石灰
|
吨
|
4465733.2
|
-4.3
|
铸铁件
|
吨
|
8734.9
|
17.2
|
服装
|
万件
|
30
|
-29.1
|
商品混凝土
|
立方米
|
530728
|
1.0
|
铜材
|
吨
|
8168
|
3.7
|
铸钢件
|
吨
|
2484.3
|
12.1
|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80024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5%。94家资质等级以内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5.6亿元,增长6%;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6.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41.8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2%,其中工业投资下降3.2%。投资在库项目271个,其中5000万以上168个,5000万以下103个。房地产开发投资91322万元,下降23.8%;商品房销售面积64633平方米,下降30.7%;商品房销售额42165万元,下降37.5%。
五、国内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9233.4万元,增长5.8%。全年批发业零售额573586.6万元,零售业零售额854943.1万元,住宿业零售额54855万元,餐饮业零售额214128.9万元。
全县共有138户限额以上调查单位,其中:54户联网直报企业,84户直报个体户(包含4户产业活动单位),全年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94072.5万元,增长8.2%
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1819万美元,下降6.6%,其中进口7625万美元,下降10.6%,出口4194万美元,下降1.6%。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129万美元,增长7.4%。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848.7万人次,增长14.2%。实现旅游总收入226亿元,增长13.7%。
六、交通和邮电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88556万元,同比增长2.9%。
全年公路客运量 1023.9人次,客运周转量 9779.5万人公里。公路货运量 1870.5万吨,公路货运周转量 106372.3万吨公里,青阳县城区公交线路5条,农村客运公交线路39条,出租汽车352台。截止2024年12月底我县境内公路总里程1599.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1.4公里、国省道241.8公里、县道221.3公里、乡道454.8公里、村道630公里。
全县邮电业务总收入27745.28万元,增长2.7%。其中邮政业务收入6490.28万元,增长1.06%;电信业务收入21255万元,增长3.8%。年末固定电话用户898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266664户,互联网用户144227户。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财政收入254649万元,下降2.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741万元,增长4%;上划中央收入115718万元,下降8.3%。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84992万元,下降3.4%;非税收入50749万元,增长19.5%。全部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240292万元,下降4.8%,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4.4%。全年财政支出360042万元,增长2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21万元,增长30%;科学技术支出8491万元,增长52.7%;卫生和健康支出20210万元,下降12.5%;农林水事务支出79397万元,增长34.6%;教育支出43706万元,增长5.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479万元,下降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18万元,下降21.9%。
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本外币口径,下同)3532567.7万元,增长7.9%。其中住户存款2935564.1万元,增长11.7%;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954551.5万元,增长20.6%。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088716.9万元,增长7.1%。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2024年末全县共有小学19所(包含1处教学点),专任教师836人,在校学生12907,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全县有普通中学16所,专任教师1113人。其中,普通初中12所,在校学生7173人,专任教师611人,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9.89%;普通高中4所,在校学生6545人,专任教师502人。职业高中1所,专任教师84人,在校学生1820人。幼儿园24所,专任教师322人,在园幼儿4591人。
2024年全县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单位:人
指 标
|
招生数
|
在校生数
|
毕业生数
|
职业高中
|
1127
|
1820
|
1225
|
普通高中
|
2110
|
6545
|
2175
|
初 中
|
2399
|
7173
|
2728
|
小 学
|
2091
|
12907
|
2354
|
新申请马德里商标0件。全县商标有效注册量5129件,有效发明专利346件,万人拥有量达15.04。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2024年末,全县共有博物馆1个,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数字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为国家一级馆;青阳腔博物馆1个,影剧院1个,乡镇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11个,农家书屋118个(其中村农家书屋110个、社区和学校书屋8个),农民文化乐园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8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7项。县图书馆年末图书馆总藏书量263630册,有效借书证数达19353个。
2024年,公共图书馆统筹资金为图书馆总馆、11个乡镇分馆、110个村农家书屋更新图书19259册。举办“4·23世界读书日”主题活动、2024长三角阅读马拉松大赛(青阳赛区)、“我与孩子共成长”绘本表演比赛、“金秋十月迎国庆 欢聚打卡图书馆”集章、田田姐姐读绘本等线上线下各类阅读推广活动190余场。
全县卫生计生(健康)机构180个,其中:县级公立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1个、社区卫生机构3个、村卫生室110个、民营医院7家、门诊部及诊所43个,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各1个,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及血吸虫防治机构各1个。在岗职工总数226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21人,每千人口医生数3.5人,开设病床162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7 张。2024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千分之1.06;婴儿死亡率千分之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4年,全县人口出生率4.49‰,比上年增长0.06个千分点;死亡率4.31‰,增长0.7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0.18‰,比上年降低0.68个千分点。
年末全县总户数83203户,年末户籍人口270562人。其中男性人口138854人,占51.3%;女性人口131708人,占48.7%;平均每户家庭人口3.25人;城镇人口99673人,占36.8%,乡村人口170889人,占63.2%。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80元,比上年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97元,比上年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267元,比上年增长4.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6.34万人,待遇领取5.87万人。2024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3661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4403人。农村低保年末保障人数7207人,城市低保年末保障人数804人。年末全县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17个,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床位数1921张。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开发投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单位;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5.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从2014年一季度开始,国家统计局安徽省调查总队正式公布一体化调查数据,与原口径数据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