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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506-0000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12
废止日期: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6-12 10:17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表

 

单位名称

 

是否具有行政检查资格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备注

 

 

 

 

1

 

 

 

 

青阳县应急

管理局

 

 

 

 

烟花爆竹企业及零售店进行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

《关于印发<青阳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办秘〔2019〕42号)

 

 

 

 

现场检查

 

 

 

 

2

 

 

 

青阳县应急

管理局

 

 

 

对危化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关于印发<青阳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办秘〔2019〕42号)

 

 

 

现场检查

 

 

 

 

 

3

 

 

 

 

 

青阳县应急

管理局

 

 

 

 

 

对工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条

 

《关于印发<青阳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办秘〔2019〕42号)

 

 

 

 

 

现场检查

 

 

 

4

青阳县应急

管理局

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现场检查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比例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涉及的其他执法机关

1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企业及零售店进行安全检查

全县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1家企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319家零售店

全县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100%;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319家零售店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要点等,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对标进行监督检查。

现场

检查

一年一次

 

2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对危化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全县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51家企业

100%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要点等,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对标进行监督检查。

现场

检查

一年一次

 

3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对工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列入《青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89家工贸企业

100%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要点等,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对标进行监督检查。

现场

检查

19家窑炉企业、1家涉及高温熔融金属企业(京工建新材料)全年检查3次;29家涉及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全年检查2次;其余40家企业全年检查1次。

 

4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对非煤矿山企业监督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

100%

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现场

检查

重点检查单位1年4次,一般检查单位1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