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阳县2024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验收组对已申报并完成建设项目组织第三次验收工作,本次验收有:生态健康养殖和设施渔业项目6个(均为稻渔综合种养项目)。经验收组审核,本次验收项目建设内容均符合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通过验收。
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根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经第三方财务审计,经测算拟补助青阳县丁桥镇旺诚家庭农场等项目实施主体补助资金16.535万元(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资金。
公示期: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电话:5021635。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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