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0.57
4
6.57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3万元,下降1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无。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无。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省、市因公出国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无。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县局一辆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无。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无。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3万元,下降15.77%,下降原因主要是主要是外省市考察学习减少。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业务培训,外省市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学习,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县办事办案接待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青阳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7〕127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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