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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506-00003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青阳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04
废止日期:
关于青阳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15:05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年第二批中央、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根据财政部等6部委(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等6厅局(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450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第二批中央、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5年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1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75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共分配资金2496万元,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青阳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6-5023609,邮箱:ahqyfpb@126.com,通讯地址:青阳县农业农村局(青阳县蓉城镇西峰路12号);

青阳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6-5020577,邮箱:411838794@qq.com,通讯地址:青阳县财政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72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青阳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统计表

 

 

 

 

 

 

 

 

 

青阳县财政局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

 

 

 

 

 

 

青阳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统计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牵头单位

资金规模

其中

资金用途

备注

中央

其他

1

乔木乡人民政府

85

85


洪明冲中心村污水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

乔木乡人民政府

300

300


乔木乡九华黄精参建发展项目


3

酉华镇人民政府

50

50


宋冲村蚕桑加工项目


4

酉华镇人民政府

350

350


酉华镇九华黄精参建发展项目


5

丁桥镇人民政府

86

86



独龙村上分组集中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6

木镇镇人民政府

135

135


木镇镇河北村南埂中心村配套污水处理工程


7

陵阳镇人民政府

140


140


陵阳镇所村村九甲组污水一体化工程


8

蓉城镇人民政府

100


100


云山村马屋中心村污水处理工程


9

蓉城镇人民政府

100


100


百花村邓家塝组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0

朱备镇人民政府

100


100


江村村苍鹿中心村污水处理工程


11

蓉城镇人民政府

400


400


蓉城镇九华黄精参建发展项目


12

朱备镇人民政府

300


300


朱备镇九华黄精参建发展项目


13

新河镇人民政府

350


350


新河镇九华黄精参建发展项目



合计

2496

221

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