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我县主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8小时平均、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为10微克/立方米、16微克/立方米、168微克/立方米、0.9毫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0~50(一级、优)3天,51~100(二级、良)18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70.0%。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