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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505-00015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拟对安徽意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镁合金汽车及机械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27
废止日期:
关于拟对安徽意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镁合金汽车及机械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7 15:47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意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镁合金汽车及机械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5032633,传真:0566-5031765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楼4层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项目名称:年产200万件镁合金汽车及机械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青阳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双溪路109

建设单位:安徽意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意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青阳经济开发区东河园,拟投资11500万元。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东河园标准化厂房6500平米,购置熔化压铸一体机、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配套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0万件镁合金汽车及机械零部件生产规模。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514日以青发改〔2024241号文对安徽意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镁合金汽车及机械零部件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5-341723-04-01-45592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1-5#熔化压铸一体机熔化废气经各自机器熔化室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一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6-9#熔化压铸一体机熔化废气经各自机器熔化室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一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5#熔化压铸一体机压铸废气、润滑颗粒熔化废气经各自机器压铸室配套的集气罩收集,每台机器分别设置一个静电吸附装置先对颗粒物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再通过集气管道统一进入一个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其中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进行排放;6-9#熔化压铸一体机压铸废气、润滑颗粒熔化废气经各自机器压铸室配套的集气罩收集,每台机器分别设置一个静电吸附装置先对颗粒物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再通过集气管道统一进入一个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其中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进行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汽车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会同冷却循环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青阳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限值后进入青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运输,以免对道路沿线居民造成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镁合金碎屑及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冲头润滑颗粒、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镁合金碎屑及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废冲头润滑颗粒、废包装袋定期交由相关单位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物料桶、废润滑油、废脱模剂、清洗废水、废活性炭,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