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阳县国资委坚持政治引领,不断完善国资国企监管机制体系,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探索实施国企“穿透式”监管,通过强化清廉国企教育、动态调整“三重一大”监管办法、强化预算约束,有效防范资产流失与隐性风险,更好的发挥县属企业的核心功能。
强化清廉国资国企建设。组织县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及青年干部,参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多角度多维度解读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各干部人员深受教育和警醒,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推动廉洁自律理念深入人心。
强化国资国企制度监管。动态调整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覆盖全级次子企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配合县人大开展新一轮乡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落实情况排查;加大资产盘活力度,规范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现资产“放得活”与“管得住”有机统一;健全国有企业投资参股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探索覆盖子企业的穿透式监管。
强化国资国企预算约束。编紧县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重点从资产负债、收入结构和经营利润等财务指标,对国有资本收益进行合理分配使用,压缩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111.62万元,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国有企业经营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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