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对青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制九华黄精专用有机肥试验承担单位拟采取邀请投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青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制九华黄精专用有机肥试验
三、项目内容:秸秆制九华黄精专用有机肥试验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250000元。
五、资格要求:
以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为准
六、拟邀请投标单位名称:
1、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装备与工程研究所;
2、安徽农业大学;
3、安徽科技学院。
七、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即2025年5月19-2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青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青阳县西峰路12号,联系电话:0566-5021635)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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