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力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参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县财政局制定了资产管理相关指导性文件,文件的制定对于提高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严格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印发了《青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时发生的各项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要求资产处置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严禁擅自占有、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严禁通过串通作弊、暗箱操作等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完整。
二是安全高效使用国有资产。印发了《青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使用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共享共用的原则;对确需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原则上实行公开竞价招租,对租赁标准严格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应收尽收。
三是节约合理配置国有资产。印发了《青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对资产配置应当遵循资产功能、数量与单位职能相匹配,资产存量与增量相结合,厉行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原则;资产配置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配置,有出租出借资产的,原则上不得新增配置同类资产;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编制资产配置预算,无预算不得配置资产,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