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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505-0000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鸿博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公交型扶手电梯铸件、阀门铸件及延伸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07
废止日期:
池州鸿博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公交型扶手电梯铸件、阀门铸件及延伸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函
发布时间:2025-05-07 15:01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审批意见:                                                     青环管(2025)13号

池州鸿博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池州鸿博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公交型扶手电梯铸件、阀门铸件及延伸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批准该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池州鸿博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青阳县新河镇镁铝及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项目总投资16188.3万元。建设内容:在安徽青阳县新河镇工业园征地38亩,分两期实施:一期以铸造为主,新建标准化厂房约7200平方米,购置安装全钢壳中频炉、自动垂直线、制芯流水线、全自动浇注机、抛丸机等设备;二期以机加工以及涂装为主,新建标准化厂房约5500平方米,购置安装自动喷漆线、自动喷塑线、固化箱、烘箱、数控车床、加工中心、滚齿机、摇臂钻等设备。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2万吨公交型扶手电梯铸件、阀门铸件及延伸金加工能力。青阳县科技工业经济信息化局于2025年1月21日(首次备案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以青科经信技改〔2023〕37号文对池州鸿博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公交型扶手电梯铸件、阀门铸件及延伸金加工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309-341723-07-02-537602)。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建设和运营。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熔炼工序产生的烟尘由密闭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芯工序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造型、混砂、落砂以及砂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在固定浇注工位侧方安装集气罩,浇注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至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5)排放;打磨工位设置在密闭打磨房内,在每个打磨工位侧方安装集气罩,打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布1套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5)排放;喷塑房全密闭,喷塑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经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喷漆房二级活性炭箱后端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固化废气与调漆、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负风引压装置+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负压设置后经管道引至制芯工序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次工程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其中熔炼、造型、混砂、落砂、抛丸打磨、制芯、浇注、砂处理、喷涂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制芯、浇注、喷涂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喷涂工序产生的二甲苯排放参照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新河镇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管,送至新河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运输,以免对道路沿线居民造成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厂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及废活性炭等。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或改(扩)建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变化,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新增烟(粉)尘排放量不得超过2.337吨/年、新增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0.53吨/年。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将《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生产前向我局报备,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